2)第67章 第六十七章_不想当影帝的厨神不是好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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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想不明白了,其他经济公司要是能捧出tt组合这样一颗摇钱树,怕是拼命捂着藏着也要保住吧?怎么到了欢悦传媒这里,反而是争着赶着把摇钱树往外推呢?

  何止呢,路人都说tt组合肯定是欢悦传媒的亲儿子,我只想说“啊呸”!

  你见过亲儿子在下雨天被硬拉着出去接商演的吗?你见过亲儿子即便中暑也要被逼着去路演的吗?你见过亲儿子的粉丝直到三周年都没有正式的粉丝名称、粉丝应援棒,甚至连公开的应援色都是粉丝自己选出来后疯狂艾特官方才好不容易认证的吗?)

  我的天!看着这些“黑料”,我直接给跪了!我记得之前跟风黑杜若的时候,里面还有几个我信誓旦旦的“黑料”,结果全部都是假的?!

  不仅是圈外吃瓜群众,就是暗戳戳关注这一次庭审的圈内人也差点给跪了。

  就差对着欢悦传媒大吼你不要!让我来!

  放着好好的摇钱树使劲糟蹋,这究竟是什么神奇的脑回路啊?

  法官“关于原告方提出的这些条款,被告方是否承认?”

  被告方“我们不承认。”

  法官“具体指出哪一条不承认。有没有买黑料?”

  被告方“……”

  法官“有没有原告方指出的公关失误?”

  被告方“……这个我不是很确定,需要进一步去确定。”

  法官“……”

  法官“请尽快确认,在今天之前给我答复。”

  被告方聘请来的律师已经满头汗。

  杜若这边拿出的第一项理由仅仅是让被告方心生不好的预感,第二条则打破了这种自我安慰的心理。

  第二条理由根据双方涉及合同性质问题,可以行使自主解约权利。

  第一、二两条理由出来,天平已经在悄悄地倾斜。

  杜若看着被告席上的代理人脸上的忐忑,平静地收回了视线,唇角勾起冷笑。

  这就慌了吗?

  好戏还在后头。

  直到最后一条理由一出,图穷匕见——

  “我方认为欢悦传媒与杜某签订的《经理人合同》中存在多条不平等条款,对该合同的法律有效性提出质疑。”

  这一条才是杜若和律师在反复敲定后,最后挥向阿喀琉斯之踵的剑。

  随着律师的声音,现场直播的镜头也将原告方提交的合约内容呈现在镜头前。

  分成比例91???你是在逗我吗?哪怕是刚入行的一些艺人也不至于是这么苛刻的分成比例吧?假如这笔钱还要和经纪人、助理分成……

  我似乎看到一条,[假如因生病或受伤15天无法正常参与工作,就直接取消合约]?这种规定也太吓人了吧?

  我原来觉得tt组合里的人都是劳模,杜若即便是全网黑的时候也还会出来给代言站台,那个时候我还嘲笑过他一个一流明星给三无产品站台,现在看来都是生活所迫啊……

  前面的,先别急着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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