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十二章_我大明武德充沛但选择文化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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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场战斗怎么说呢,有点像是少男的初夜。

  功课做了很多,期盼了很多,紧张了也很多。

  但是当真正提枪上马的时候,却很快就结束了。

  朱富贵过高的估计了北美民兵的战斗力。

  付出了太多的热情,导致他们一泄如注,根本没有办法互动起来。

  这主要是被那些中美知识分子联手坑的。

  按照他们的说法,美国全民持枪,民众武德充沛,不是亚洲人能比拟的。

  历史上,美国民兵更是穿着农夫的衣服,拿着猎枪,打跑了英国的正规军。

  他们出则为兵,入则为民,来无影、去无踪,“一分钟”即可投入战斗,被称为一分钟男(MinuteMan)。

  一分钟人男啊!

  这可了不得!

  不是三秒男也不是五秒男,战斗力简直爆炸。

  怎么也得有英军的七成实力吧?

  朱富贵可是真的很为战斗感到揪心的。

  结果……

  一分钟确实是一分钟。

  当第三旗发动冲锋之后,受到惊扰正在调头的马车被打断了。

  众所周知,马跑得比人快。

  但这个结论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常规距离下的比赛,马比人快。

  当赛程过短过着过长,人类都有可能占到优势。

  这是因为人类双足奔跑的身体解构,在短途启动和长途节能方面都很占便宜。

  在六百万年漫长的演化中,人类祖先一直是一位优秀的跑步健将。

  此时,在二三十米的短距离冲刺中,启动速度更快的第一师战士速度超过了缓缓调头的马车。

  第三旗在抵近至30米的距离时,殷鼬扣动了扳机,接着,响起了八九声枪响。

  由于大约一半的战士在之前已经跟着熊黑提前射击了,所以这一次的射击火力并不强悍。

  但选择在这个时候射击的,无疑都是新兵中的佼佼者。

  他们不但射术更加精确,而且抵近的射距也保证了命中率。

  一共五辆马车,三名马车夫中弹,其中一人被鹰鼬直接打碎了天灵盖。

  至于其他两人,被老式步枪,甚至是滑膛枪打中,一时半刻尚未毙命。

  护矿队的喋血之徒倒是显示出了凶悍。

  他们见到正面冲锋的敌人人数并没有压倒性优势,立刻跳下马车准备以马车为掩体进行还击。

  实际上,直到目前为止,维克多等人都搞不清自己是被什么人袭击了。

  但多年的经验还是让他们判断出,这些绿衣人火力并不凶悍,而且队列松散,一看就缺乏训练,只要自己能……

  然而还没等他想明白,一个矮墩壮实的绿衣人居然已经出现在了面前。

  “啊——”

  随着一身惨叫,杨六的刺刀已经插入了这个刽子手的胸膛。

  “白狗,宋大哥的仇我今天报了!”

  杨六啐了一口,也不恋战,立刻抽枪滚到一边。

  不过还是有些迟了。

  驾驶着第五辆马车的鲍勃已经从腰间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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