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一十四章 交朋友_这个明星有点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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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脸蛋。

  其实那个时候林凯之有好几首作品,只是不甚出众罢了。

  随着那首《祝你一路顺风》问世,质疑声一下子小了许多。

  林凯之的音色比之林寻,要优质一些,所以他演绎的版本,更受一些专业人士的认可。

  也正是因为这首歌大受欢迎,使得邀林寻写歌的价格,几乎是天花板的水平。

  尽管如此,这几个月,郝瑶起码接到了上百个邀歌之请。

  其中一些,更是天王天后级别的。

  这已经是莫大的殊荣了。

  但林寻执拗得很,尽管郝瑶苦口婆心劝着,林寻依旧不为所动,不帮任何天王天后写歌。

  郝瑶百思不得其解,林总何其精明的一个人,为何在这件事上,却表现得如此固执和幼稚呢?

  嗯,郝瑶觉得林寻拒绝大佬邀歌一事,实在非明智之举。

  现在帮了天王天后,(而且还是有偿的),以后有所求的话,相信这些大佬也不会袖手旁观的。

  互惠互利,各有所得,不好么?

  好,当然好。

  若是三年前,林寻大概率会接受。

  但现在,他真的不需要了。

  现在能让他真心真意为其写歌的,唯有上过大度国富豪榜的那一众大佬。

  林寻其实视金钱如粪土,但他这人有些怪异,就是喜欢粪土,也不知道为啥?

  若是这些富豪想出道,林某人愿意倾尽全力,为其打造一张专辑。

  可惜,除了排名第二的那位富豪,其他富豪,对唱歌并不感兴趣。

  排名第二那位富豪,虽然喜欢音乐,但大多是翻唱。而且,这位富豪的翻唱,竟然能唱的完全不在调上,这也是牛逼。

  甚至,这位富豪还直播火跳舞。

  跳舞就算了,跳得难看也能忍。但特么戴着面具装神秘就过分了。

  当时他戴着面具,迈着机械且没有任何灵魂的舞步时,弹幕上可谓是骂声一片。

  “哪里来的煞笔?跳的什么鬼?”

  “辣眼睛,侮辱观众的智商?”

  “我曹,他要脱面具了。待老子看看是何人,看我不喷死他。”

  随着面具被缓缓摘下,大度国第二富豪那熟悉而亲切的面庞露了出来。

  弹幕——

  “爸爸。”

  “虽然屏幕有些暗,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家父。”

  ……

  裴妈妈此时已是开始抹眼泪,她从未对儿子这般失望过。

  儿子一直都很优秀的,但这次,咋会魔怔了一般,一直嚷着音乐梦。

  做音乐?这太不务正业了,要是被她那些好姐妹听到了,定然会被群嘲。

  唉,家门不幸。

  看妈妈那失望的眼神,小裴心里也很难过。

  他难过的并非是自己得不到父母的理解。他难过的原因是,自己成长在一个恶劣的家庭环境下。

  艺术家,都是要耐得住贫穷和寂寞的。

  林寻老师自小家境一般,所谓梅花香自苦寒来,林寻老师就是在艰难的条件下,磨砺出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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