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11章 再重新定义理_大夏状元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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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四妾是理所当然?”

  郑书笙又是温柔一刀。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我比你强,那我看你不顺眼,就可以把你给揍一顿,那也是合理的咯?”

  徐玄机立即补剑。

  又是霸道一剑。

  郑经哑然失笑。

  他立即意识到,自己想正理歪用的意图算是失败了。

  存在即合理,确实是正理歪用,因为这一从德语里翻译过来的中文哲学概念,其实并不符合此话原创者,西方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的本意。

  黑格尔的本意是什么?

  应该是:存在即是符合天地之理,但还得备注上:不一定符合人伦之理。

  就如同他将道分为天之道和人之道一般。

  就好比说,人饿了就得吃,吃这种现象的存在符合天之理,但饿了就去抢人家的吃却未必符合人伦之理。

  也好比说,因为徐玄机比他厉害,就可以理所当然地看他不顺眼就揍他,这也是不对的。

  不对就得帮她改正!

  为了避免自己动不动就被武力威胁,已理清了思路的郑经换上了语重心长的口吻,敦敦教导道:“玄机啊,你这么说是不对的。”

  “怎么不对?”

  “你是道家之人,不是粗鄙的武夫,所以得以理服人,不能动不动就使用暴力,你明白吗?”

  郑经继续语重心长地劝道。

  “是你说存在即合理,我比你强就揍你,不也是以理服人吗?怎么不对?”

  徐玄机不屑地问道。

  还别说,别看徐玄机平时清冷,话不多,可一较起真来,也还算有几分本事,最起码能抓住郑经话里的破绽来活学现用。

  而此时,她也成为了三女中的主辩,只不过与郑书笙相比,已没有了温柔,而只剩犀利。

  毕竟这是辩论,而不是斗嘴,因此接下来,郑经该好好给他们讲讲道理了。

  把合理跟不合理这事给讲清。

  “这个理字,包含很多内涵,包括天理,以及属于人伦之理的道理、法理、常理等。

  “判断一件事情是否合理,首先得符合天理,若是不符合天理,那就连苍天都不容。

  “其次,如果此事牵扯到的是人,那就得符合人伦之理。

  “在人伦之理里,最为重要的是法理,若是不符合法理,就会接受法理的惩罚,其次是道理;若是没道理,就会面对大家的谴责;最后才是少部分人的常理,假如只是违背常理的话,顶多是被少数人鄙视,那倒不算太严重。”

  郑经开始为自己的解释来做铺垫。

  因为这事没法用后世的西方哲学来解释,因此他只能像上次那样,来对一个“理”字来重新定义,把其分为大家更为熟悉的天理和人伦之理,然后再对人伦之理进行进一步的细分。

  这样一来,思路倒确实清晰了。

  “就以打人这事为例,你强就随意打人,倒是符合弱肉强食的天理,也勉强符合人伦之理里面的常理,但既不符合道理,也更不为法理所容,因此是不合理的,算不得以理服人。

  “动不动就打人,虽然勉强符合常理,会被被打之人鄙视,说你暴力。

  “不讲理只动手,因为不符合道理,久而久之,就会被人说你缺德。

  “而从法理的角度来说,无理打人若是引发严重后果,就会去坐监,至于杀人就更是得偿命。

  “这样真是不对的,你懂了吗?”

  他立即就引用自己的定义,先把暴力小道姑的动不动就想揍人的欲望彻底给压制。

  为了自己的安危起见。

  徐玄机一愣。

  好像很有道理啊!

  她突然发现,在讲理这一方面,自己似乎根本就不是那登徒子的对手,于是乎,刚才还气势汹汹的她,一下就泄气了,只能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同伴郑书笙和陈蒨文。

  只可惜,另外两人也还在消化郑经对于这个“理”字的定义,一时半会也不知如何来帮她。

  关键时刻,担任主辩官的德王妃出声了:“郑公子,那你倒是好好解释解释,为啥男人三妻四妾就一定合理了?”

  毕竟是年纪大上了十来岁之人,腹黑王妃的理解力确实要强上几分,也更能抓住要领。

  只不过……

  这主辩官的屁股果然是歪的!

  郑经忍不住腹诽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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