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12章 代言相关_巨星从顶流偶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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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的代言里有路易斯高端手表。

  而代言费是五年一个亿。

  说实话并不算高,可对方奢侈品的附加值高。

  同时也算是钱多事少的美差。

  荣意一年之内只需要参加数次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就行,个人形象也不能有负面新闻。所谓的负面新闻,要实锤的那种。被恶意抹黑的不算,但也要快速公关辟谣。

  “差不多就是三年一个亿,五年就两个亿呗?一旦我签五年看似占便宜,其实对方绑定的年限更久了。

  三叶草面膜,应该是赌我最起码还能火五年以上!

  甚至达到一个新的层次!”

  “这是肯定的啊,但并不算赌。因为你此时就有歌坛巨星之资,假以时日你就是真正的歌坛天王了。”

  “好马不吃回头草,拒绝吧。化妆品之类的也别提了,统统拒绝。

  总觉得我代言的话,相当不对劲。”

  荣意脑海中一想到自己要拍那些代言广告,浑身就起鸡皮疙瘩。

  感觉广告要把他娘化喽!

  说到这里,他还想起地球的一个广告。

  偶像男团组合成员拍卫生巾广告,真不知道对方怎么好意思念广告词啊!

  钱倒是赚了,可这种‘黑历史’随时有可能被扒出来!

  当然了,倘若荣意是一个穷鬼。

  别说拍广告赚几千万上亿,就算是几万他也会抢着上!就跟很多砖家说吃方便面不健康,都穷的只能吃方便面的人,还在乎健康不健康吗?

  “化妆品类不想代言,那食品饮料类也拒绝对吧?”

  “拒绝吧,吃进喝进肚子里的东西,我暂时不想代言。等我什么时候过气了,早来捞钱吧。

  像之前的牛奶代言,我都想退了。”

  食品安全是一个大可题。

  并不是说生厂商故意搞坏产品,而是总会有人吃出可题。

  过敏亦或者买了过期的食品等等。后者的可能性并不常见了,但也并非没有。

  “等以后我过气了,也来食品饮料这里捞捞钱吧,称之为‘仗糊行凶’。”

  “哈哈,要是你一直火呢?”李琳觉得荣意的想法挺搞笑的。

  怎么一直咒自己过气啊?

  “一直火?那就不跟其他明星艺人在一个锅里抢食了呗。正所谓‘钱,我所欲也;名声,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钱而取名声者也’。

  说白了,那些品牌商找我代言就是因为我的名气,以及庞大的粉丝带来的‘利益’。

  我的代言费多少,都是靠粉丝量决定的。我少赚点,就能让粉丝们不用被品牌商薅羊毛。”

  李琳对荣意的想法还是挺认可的。

  能不把粉丝们当韭菜割,说明荣意已经不再局限于‘为钱办事’,而是更注重自己名声了。

  可作为一位明星艺人,代言本身就是很正常的事情。

  “其实代言的话,也没什么的。大家都代言,各取所需。你之前也代言了啊,那代言少接点也可以的。

  我倒是不在意,毕竟我的钱一辈子都花不完。

  但我们公司的人在意啊,你赚的钱越多,他们得工资奖金才会越多。

  你现在得了歌王,本身就是赚钱的好时机。要是你一个代言都不接,难保员工们有小情绪和腹议啊。

  别人来天意工作,不是为了梦想,而是为了钱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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