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33章 荣意的恶趣味_巨星从顶流偶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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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她们也可以物尽其用一下。”

  李琳自然愿意见到天意文化旗下签约歌手或演员的成长,这对于公司也有好处。

  她乐于见到这种情况。

  “可以啊,我到时候跟雅兰提一句就行,想必小夏她俩不会拒绝的。”

  这么说吧,目前在歌坛很少有歌手会拒绝荣意的歌。

  一部分公开说不喜欢荣意的歌曲的不知名歌手,是明确得不到荣意的歌才会放任自流的。

  知名歌手?那都是夸赞,或者不发表意见。

  就算是大唐唱片的歌手,也不会随便得罪荣意。

  万一,万一以后有合作呢?

  “嗯,除了这首歌之外,我还有几首歌准备在同一天发。”

  “什么?时间来得及吗?今天都2号的。而且你在情人节这天,全搞这种恶趣味的分手?那些商家们还不恨死你啊?”

  原本很多洋节,都是一些商家包装起来的。

  这样的话就好卖东西啊,尤其是花卉行业,主打玫瑰花的商家。

  包括酒店行业,生意不好都可能责怪荣意啊。

  就像是平安夜圣诞节,都是营销起来的节日。包括所谓的3月7号是女神节,卖化妆品衣服包包等等,女生们才是购物的大军。

  为什么没有男神节?理由显而易见。

  假如情人节被一首首《分手歌》刷屏了,那肯定会影响GDP吧?

  符合一部分单身网友们的喜好和恶趣味,那情侣们怎么办?

  “所以啊,我全都要!”

  “啊?什么意思?”李琳对于荣意这句有些莫名其妙的话,没搞懂。

  “假如我发一首《分手快乐》,又搞一首类似于《有点甜》这样的情歌,效果怎么样?单身狗们是喜闻乐见那些情侣分手,对号入座。而情侣们则可以专听《有点甜》啊,这样就是全都要。”

  小孩子才做选择题,成年人当然是全都要!

  “可以可以,但这首甜蜜情歌让谁唱?是让萧笙他俩,还是你跟章月柳小夏?”

  “让萧笙严惜文他俩唱吧,真正的情况效果好一点。这不仅算一种祝愿,也能让外界对我的举动满意。”

  对于萧笙严惜文,荣意挺希望他俩能一起白头到老的。

  恋爱这么久,两人的感情都没出现过大问题。

  比如男方或女方闹分手传闻,亦或者跟异性闹绯闻。

  “行吧,这算你主动跟他们合作,那就不算钱,直接提高分成比例吗?”

  “看他们情况,如果想买断可以。一分钱不花也行,但相关版权得归我。”荣意不介意自己的钱再多一点。

  相较于分成,买断对于他俩来说利益可能会更大一些。

  就像是《有点甜》一样,他们两个人因为这首歌新签了好几个天价合同。

  基本上都是用《有点甜》作为BGM的。

  亦或者蹭热度啥的。

  “好,我知道了。但有一个问题,他们都唱了,你呢?你唱什么?”

  “嘿嘿,我作为单身狗,自然要唱单身情歌啊。

  《分手快乐》搞定那群分了手后悔或不后悔的群体。萧笙他俩搞定正在热恋中的粉丝。而我自然要满足绝大部分单身同胞们的喜好啊。”

  “单身情歌?单身还有情歌?不会是所谓的‘我是单身我骄傲我自豪’之类的吧?”

  李琳吐了一个槽。

  她对于荣意的恶趣味,早就习惯了。

  “可以有,但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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