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百零三章猪蹄的吃法_我真不是什么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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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没钱的也不过是囫囵着熬煮出来。

  想要做到有多好吃,基本不太可能。

  主要还是猪蹄儿上没什么肉,有那功夫瞎捉摸,还不如弄点猪下水,挣点杂碎汤,好歹也能吃出

  些肉味儿。

  “猪蹄儿啊?”林放摸了摸下巴,“你们想怎么吃?这玩意儿可以做成红烧猪蹄,可以做成卤猪蹄,也可以做成黄豆蹄花汤,还可以烤出来吃。”

  “啥?不是吧……”

  “东家,这猪蹄儿还有这么多吃法呢?”

  光是用听的,李梦贤和大毛两个,就有些流口水了。

  “红烧猪蹄!”

  “卤猪蹄!”

  “红烧了肯定好吃!”

  “卤味它下酒!”

  林放眼看着李梦贤和大毛两个居然争起来,赶紧劝道:“得了,那就都做一些。”

  李梦贤买回来的这些猪蹄,处理的不是很干净,上面还有不少猪毛沾着。

  好在没什么腥臊味,估计猪是阉过的。

  林放隐约记得,一些个穿越前辈读书不多,总爱跑去古代炮制猪肉,以为猪肉是贱肉。

  却也不想想,当皇帝的祭祀的时候,最高一级的祭礼太牢,讲究三牲齐备,用的就是牛、羊、猪,真要是贱肉,怎么可能位列最高一级的祭祀中。

  他们可能更加不知道,阉猪这个工种,不但历史悠久,而且地位颇高。

  这猪蹄儿,在这个时代,也不是没人想办法弄的好吃一些。

  就是有些太麻烦,成本略高。

  富人看不上,穷人吃不起。

  要是有较为简单的办法把猪蹄弄的好吃,这等卖不上价钱的边角料,价值自然就会水涨船高。

  林放先让大毛、小黑拿着猪蹄去简单清洗了一下,然后让齐瑞珠引燃了小炉子。

  再把这些清洗过沥干水分的猪蹄在小炉子上过一下,猪蹄在炉火上烧一下,很容易就能把猪毛给烧掉。

  小炉子炉火不高,用来做这种事最是便宜。

  烧完之后,再清洗一下,就得到了很干净的猪蹄。

  然后林放挑选了几根猪后蹄,剁碎后,准备拿去炖汤。

  前蹄多肉,后蹄多骨。

  多肉的无论是烤,是卤,还是红烧都十分便宜。

  多骨的还是用来煲汤更加美味。

  炖猪蹄,林放更喜欢用雪豆,实在不行,豌豆也是不错的。

  遗憾的是,无论是雪豆还是豌豆,都需要提前浸泡,哪怕浸泡两个小时,下锅熬煮出来,都还有些偏硬,不够柔软。

  反倒是因为豆花小店黄豆的用量很大的关系,时时刻刻都会准备一些泡发的黄豆。

  随用随取,反倒免去了浸泡的苦恼。

  林放索性就用黄豆来煮汤。

  剁好的猪蹄儿先冷水下锅煮出血水来,加上黄酒、姜片去第一道腥。

  再用冷水把捞出来的猪蹄冲洗干净,热锅放少许油,下锅稍微煸炒一下,再放姜葱黄酒,去第二遍腥,等稍微把猪蹄炒黄,加上热水烧烤,慢慢熬煮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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